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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知從哪聽來的一個理論:人會隨著年齡的滋長 將不愉快的事情漸漸忘掉
原來是這樣啊
害我以為我得了健忘症

好久好久以前 那些不愉快的事情
也許是跟最好的姐妹們
由於一些當時一些極度幼稚的事情 氣到不講話
然後在一群已經很小的團體了 還要再分出好幾個小團體
(我也只能說 女人啊! 你們還真有本事!)
把自己氣得半死 甚至發誓再也不理這個人

也或者 被一個很愛很愛的人傷得很重很重
難過到覺得自己無法再愛下一個人
結果時間久了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
幸福地沉醉在另一段感情裡
根本忘了當初怎麼會喜歡這種人

就是那些有的沒的記憶小渣渣 偶爾會在腦海裡出現片段
卻總是無法拼湊出完整的圖案
甚至還曾經懷疑 是不是哪個夢裡出現的場景 而非事實

也許就是因為 「不愉快失憶法」讓人生更美好
就是要惡狠狠地拋掉那些不愉快
才能很開心很幸福地繼續快樂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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